【文字解读】: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命令(州河长令第7号)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守护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推进我省河湖治理与保护取得新成绩,2022年5月2日,省长王忠林签发《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命令》(湖北省河湖长令第6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第6号省河湖长令,我州决定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我州河库治理与保护取得新成绩。
二、起草情况
根据第6号省河湖长令和州政府领导要求,2022年5月12日,州河湖长制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命令》(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意见。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在充分采纳州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2年5月18日报州人民政府审查。5月23日,按照州政府分管领导意见进行了修改。5月29日,州委副书记、州长、总河长夏锡璠签发了《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命令》(州河长令第7号)。
三、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什么?
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一是开展车坝河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二是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三是开展水域岸线管控专项提升行动;四是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五是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提升行动;六是开展入河排污溯源减量专项整治;七是开展长江清江禁捕退捕“回头看”专项行动;八是开展河流生态流量泄放提升行动。
四、怎样保障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每项专项整治行动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深化“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涉河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加强协调联动、沟通衔接,推动构建目标统一、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的河库管护工作格局,共同确保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