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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33)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5 15:38 来源:河湖长制工作科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33)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截至2022年底,全州6110个小微水体仅完成整治2117个,完成率仅34.65%。全州130条县级以上重要河库中,目前还有2条州级河流(段)及5座县市水库未编制“一河(库)一策”方案。

二、整改目标

完成3993个小微水体整治,完成2条州级河流(段)及5座县市水库“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全州剩余3993个小微水体治理工作。其中恩施市451个、利川市926个、建始县464个、巴东县226个、宣恩县412个、咸丰县422个、来凤县298个、鹤峰县794个。

(二)2024年7月底前,完成郁江、溇水2条州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和金滩、蛤蟆井、洪家河、狮子关、鱼泉5座县市水库“一库一策”方案编制。

(三)强化检查督办。通过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实地核查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全力推进小微水体整治、“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州各县市进一步对本县市境内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小微水体进行复核,对确需采取工程措施整治的小微水体进行了整治,整治后纳入了管护类,并在湖北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了相关信息,纳入了清单动态管理。各县市将小微水体管护成效纳入了年底县对乡镇河湖长制考核项目中,全力推进县域内小微水体整治和管护。

(二)州水利湖泊局编制了郁江、溇水两条州级河流“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宣恩县完成了洪家河水库、金滩水库、鱼泉水库、狮子关水库“一库一策”方案编制;鹤峰县完成了蛤蟆颈水库“一库一策”方案编制。

若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州水利和湖泊局反映。

联系人:谭艳丽,联系电话:0718-8250906。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