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转发《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省水利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印发施行,现转发给各位,请各位认真实施。
2010年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和2016年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河道采砂部分)同步废止。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7月21日
局直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省水利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印发施行,现转发给各位,请各位认真实施。
2010年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和2016年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河道采砂部分)同步废止。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7月21日